香港自從1997年7月1日回歸,本來發展的路向,已經由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規定得很清楚。
正如基本法第五條所說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但在2014年6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了《白皮書》,前所未有的提出了所謂「全面管治權」的問題。這說法讓我們香港人莫名其妙。
鄧小平論述一國兩制的所有著作,並沒有「全面管治權」的概念…
中英聯合聲明也沒有「全面管治權」的概念…
1990年頒布的基本法也沒有「全面管治權」的概念…
竟然由一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部級的單位的白皮書無中生有,完全是對基本法的篡改和僭建,讓香港人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神、原則是否依然存在呢?